食品安全 - 食用油

2017年7月17日

食品安全 - 食用油

消委會指,有研究指出,上述塑化劑是內分泌干擾物質,長期攝入或影響實驗動物生殖系統的發展及發育。

根據歐洲食物安全局認為,以一個60公斤重人士為例,塑化劑的每日可容忍攝入量,DEHP為3毫克,DBP為0.6毫克,DINP和DIDP合計則為9毫克。以檢值最高的樣本計算,分別要持續每日進食超過約0.4公斤、1.2公斤及0.5公斤,才可能影響身體健康。

消委會解釋,以高溫煮食烹調含脂肪的食品,會在食物表面形成苯並[a]芘,研究顯多種實驗動物經進食攝入該致癌物後,可引致胃癌,也會通過胎盤進入胎兒體內引發腫瘤。

消委會提醒,消費者選購食油時除應留意標籤成份和儲存在適當器皿,亦應按烹調方式,選擇合適食油;同時期望政府密切注意國際間對各種污染物的最新風險評估,並參考國際標準,在本港制定相關法例。

消委會亦指,在食物加工、包裝、儲存及 運輸過程中,塑化劑可從食物接觸的材料遷移到食物內。食物在容器內搖晃亦會增加遷移的機會。不過在本港市面出售的食油產品,盛戴容器絕大部分以軟塑料,如PET或玻璃為物料,故較少機會含有塑化劑。